B超檢查圖
那么孕婦到底要做幾次B超,選擇在哪個孕周做才合適?這些都要由醫生根據各人的具體情況而定,沒有絕對的規定。但是,醫生推薦和建議全妊娠期無高危因素者最好至少接受4-5次超聲檢查,時間點和檢查的主要“看點”大致如下:
第一次超聲檢查:在孕6-8周,主要是排除或及時發現異位妊娠(宮外孕)或異常妊娠(葡萄胎等),了解胚胎是否存活。
第二次超聲檢查:在孕11-14周,主要是做胎兒NT測量,結合孕婦血清血檢查,評估胎兒染色體異常的風險度。
第三次超聲檢查:在孕18-24周,主要是系統篩查胎兒發育及診斷胎兒致命性畸形,包括無腦兒、腦膨出、開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損內臟外翻、單腔心、致命性軟骨發育不全。
此次超聲檢查尤為重要,因為胎兒發育至這個時期,胎兒在子宮內所占的空間不太多,活動的空間較大,胎兒的活動較為舒展,超聲可以通過多個觀察角度觀察到胎兒大部分的器官形態結構,篩查排除胎兒畸形。
第四、五次超聲檢查:在32-38周,排除一些在妊娠晚期才出現的胎兒發育異常,了解胎兒的位置、胎盤位置及成熟度、羊水的多少等;判斷胎兒有無臍帶纏繞、繞頸幾周及繞頸松緊等情況,而且還能了解臍帶的血流情況,評估胎兒宮內的安危,對臨床醫生選擇分娩時機及方式提供有價值的參考指標。
上面所針對的是一般的情況,如孕婦有高危等因素或其他的合并癥,B超檢查次數可能還要更多。如果孕婦合并有糖尿病、高血壓等疾病,有不良生育史,或有陰道流血、胎兒發育異常等情況的,則應在醫生的指導下,遵循產科醫生的建議隨時申請或及時進行超聲檢查,以確保胎兒和孕婦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