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昭元攝影(配圖與本文內容無關)
大家都知道“是藥三分毒”,孕婦不能隨便吃藥,但要在長達十月的孕期里不生病,是非常困難的。而一旦生病,很多孕媽媽因擔心藥物影響胎兒發育,就硬扛著不用藥。
事實上,妊娠期間是可以用藥的,有些病癥對胎兒的危害甚至遠遠大于藥物產生的影響,比如:持續高燒。不過要注意的是,這種特殊期間,用藥一定要咨詢醫生,因為在用藥的種類和劑量上對比之前都會有改變。
孕期用藥有哪些標準?
目前我國對孕婦的用藥按藥物的不同危害做了明確的分級:
A級:已證實對胎兒無危害
如多種維生素、葉酸,但也需要注意用量。
B級:對孕婦比較安全,對胎兒基本沒有危害
如青霉素類、甲硝唑(滴蟲性陰道炎用藥)、紅霉素、地高辛、胰島素、解熱鎮痛類(阿司匹林、撲熱息痛、布洛芬等,但此類藥物孕晚期不可用)等。
C級:藥物對胎兒有危害性(致畸或胚胎死亡等)
如喹諾酮類(氧氟沙星等)、抗結核類藥物、抗病毒類、大多數的降壓藥和利尿藥以及甲肝、乙肝、狂犬疫苗等。
D類:有足夠證據表明藥物具有致畸作用
如抗生素中的四環素類、麻醉止痛藥(嗎啡、杜冷丁)、降壓藥、口服避孕藥等。
X類:禁用
如利巴韋林(常用的抗病毒藥物)、抗腫瘤藥、抗抽搐藥、激素類藥物和一些治療精神疾病的藥物、阿昔洛韋軟膏、皮質醇類藥等。
孕婦用藥注意事項
孕婦孕期里可以用藥,但是有些事項是必須要注意的:
1. 不要擅自用藥,即使是非處方藥和外用藥也要注意,一切用藥都應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2. 應選擇對胚胎、胎兒危害小的藥物,能用一種藥物解決時,就不要服用多種藥物。
3. 應按照最少有效劑量、最短有效療程使用,避免盲目大劑量、長時間使用,避免聯合用藥。
4. 藥物的劑量、用法要謹遵醫囑,不要擅自改變。
5. 若非病情必需,盡量避免在妊娠早期用藥。
6. 如可以局部用藥有效的,應避免全身用藥。
7. 盡量不用“孕產婦慎用”和“孕產婦禁忌”的藥。
8. 如母親的疾病使胎兒染病時,應選用胎兒、羊水的藥物濃度與母體的藥物濃度相接近的安全的藥物,母子同治。
9. 應使用多年廣泛應用于孕婦的藥物,盡量避免使用尚難確定對胚胎、胎兒、新生兒有無不良影響的藥物。
10. 近臨產期或分娩期用藥時,要考慮藥物通過胎盤而對生產時的胎兒及出生后的新生兒的影響。
小么說說:懷孕生子的過程,各位媽媽們真是辛苦了,但是生病了千萬不能大意,不要硬扛。一定要科學對待,及時看醫生,將病情和妊娠階段向醫生詳細講明。醫生會根據孕媽媽的妊娠期開出影響最小的藥物。同時,孕媽媽要謹遵醫囑,不要擅自改變藥物的劑量和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