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化轉型誤區|數字化營銷不是實施IT系統 |
發布日期:2020/3/2 發布者:佚名 共閱46371次 |
在企業數字化轉型實踐中,發現潛在的以及已有的顧客(消費者),跟TA們建立溝通關系,用精準的、個性化的方式進行互動,從而提高營銷轉化效率,提升顧客忠誠度,這些屬于“數字化營銷”轉型的領域。對于這個領域,有些企業有一些其他叫法,例如“數字化顧客運營”、“用戶大數據平臺”等等,其內容實質或多或少都屬于數字化營銷的范疇。 當前,不少中國企業的管理者在推動數字化營銷轉型時,存在著不少誤區,其中最典型的認識是: 將數字化營銷看成是IT系統實施項目 希望尋找“全能”的數字化營銷平臺以及系統集成供應商 建立數字化營銷的業務流程體系 對這些認識,觀點是: 1, 數字化營銷歸CMO還是CIO管 IT在企業中的應用,從“信息化”向“數字化轉型”變化以來,傳統IT治理模式受到很大挑戰,CIO的“傳統邊界”逐漸被業務主管侵蝕:基礎設施(企業私有云和多云管理、數字化和數據平臺)、網絡安全以及傳統核心應用系統(例如ERP)等仍屬于CIO范疇,然而,越來越多的業務部門已經走到了信息技術應用的前臺;業務和IT的關系,不再是“需求提出方”和“需求滿足方”的關系。 根據Forrester 在2018年的一項研究(下圖),在美國,數字化營銷相關的支出已經占到企業營銷支出的30%以上,其中營銷技術方面支出對總數字化營銷支出占比,將從目前不到30%在未來五年增長到39%。 營銷和IT的交叉地帶被稱為“營銷技術”(MarTech),CIO和CMO有各自的責任范圍,那中間的MarTech究竟屬于CIO職責還是CMO職責?企業MarTech預算究竟由CIO說了算還是由CMO說了算? 這個問題目前還沒有最佳答案,我個人覺得,當前環境下,建立合理的企業數字化轉型治理模式,一是取決于企業內實際的人才能力分布情況,二是取決于企業架構的數字化成熟度,不可一概而論。不過,在營銷部門內擁有包括數字化產品經理、程序員、數據科學家等數字化能力的團隊,是大趨勢,他們內部與營銷產品經理、創意人員等合作,外部與IT部門的技術人員合作,一起來開展數字化營銷活動。 2,數字化營銷是實施軟件平臺? 傳統企業信息化項目,例如ERP,CRM,HCM等,通常以一個系統(或者幾個系統)實施為中心,通過半年以上的項目,實施有關業務數據管理和業務流程,這樣的IT系統一旦投入使用后,在企業內至少有5年以上的生命周期。在IT應用領域里,形成了非常強大的供應商,他們提供一個強大的軟件平臺,能夠滿足企業在實施范圍內的絕大多數業務需求,例如SAP,Oracle,Workday,Salesforce等。在推進數字化營銷時,有些企業也希望有這樣的超級軟件供應商或強大的系統集成商,來解決數字化營銷的所有(或者大多數)的業務問題。 在傳統信息化應用領域,軟件平臺供應商被大浪淘沙,越是大企業,使用的軟件品牌越集中,以ERP為例,全世界主流ERP廠商收斂到以SAP、Oracle、Infor、微軟、IFS等為首的不超過十家,十多年前的不少ERP廠商都消亡了;然而,在數字化營銷發展的這十年,從2011年到2019年,營銷技術供應廠商不僅沒有收斂,而且越來越多,著名營銷技術研究專家Scott Brinker的營銷技術全景圖從150多家發展到了7000多家。 組織模式上,數字化營銷強調采用敏捷團隊、增長團隊(“增長黑客”就是典型代表)等形式,技術上也強調使用團隊協作工具(例如Slack、Jira等敏捷工具也出現在了“營銷技術”堆棧上),這也和傳統信息化應用具有很大不同。 在組織文化上,數字化營銷也具有敏捷文化特點,例如,小步快跑、持續調整優先級、自主決策、包容錯誤、持續改進,這與“業務流程管理”所要求的嚴謹、體系化、強調管控也有顯著區別。 總之,數字化營銷從理念、到方法、到技術體系、到組織變革上,都不等于信息化系統實施,企業管理者需要明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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