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嬰幼兒奶粉將禁用“進口奶源”等模糊信息 |
發布日期:2020/2/28 發布者:佚名 共閱46754次 |
6月26日,市場監管總局今日就《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擬對嬰幼兒奶粉進一步嚴格配方注冊,加大違規懲罰力度。 《征求意見稿》明確,在標簽中禁止表述原料來源時,使用“進口奶源”“源自國外牧場”“生態牧場”“進口原料”“原生態奶源”“無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也禁止使用嬰兒和婦女的形象,“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術語表述; 同時,《征求意見稿》要求申請人應具有完整生產工藝;明確7種不予注冊的情形,包括申請人逾期不能確認現場核查,拒絕或者不配合現場核查;申請人拒絕或者不配合抽樣檢驗等。 對發生的違規行為,《征求意見稿》加大了懲罰力度,明確將申請人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納入不予受理、不予注冊的情形;加嚴“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轉讓”嬰配注冊證書的懲罰措施。 《征求意見稿》也積極“放管服”要求,方便企業,包括明確經集團充分評估后,集團母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間均可配方調用;將申請企業名稱、生產地址名稱(非實際地址)變更的審評審批調整為“當場核實后予以變更”;將檢驗時限從30個工作日壓縮到20個工作日;增加電子證書的法律效力;簡化工作流程,取消復審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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