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性癱瘓的孩子如不及時糾正會有什么后果 |
發布日期:2018/3/4 發布者:佚名 共閱57466次 |
腦癱是引起兒童肢體殘疾的重要原因,嚴重影響著兒童的身心健康,如不能及時診斷、治療,得不到康復訓練,會造成終身殘疾, 給家庭和社會帶來極大的負擔。從現在的醫學觀點看,及時對腦性癱瘓的孩子進行治療,可以最大限度地刺激受損的腦細胞,使孩子獲得最好的治療效果。年齡越小受損的腦細胞可修復性越大。如果錯過早期治療,這些孩子就不可能恢復得最好。 我們知道正常小兒3個月時俯臥位能抬頭;4-5個月時能主動伸手拿東西,兩手能在胸前相握,安靜時能在眼前玩弄雙手;6-7個月時會獨自坐在較硬的床面上不跌倒;8-10個月時會爬;1歲時能站立;1歲半左右時能行走。但腦癱的孩子在上述各年齡階段,一般都不能達到正常小兒水平。這表示患兒的腦細胞受到了損壞。如果一個孩子在他應當坐立時不能坐立,應當行走時不能行走,他的肌肉就會發生萎縮,這種萎縮是因為肌肉細胞長期不用,自然而然失去功能而造成的,其結果是兩下肢發軟也逐漸變細,這種現象被稱為廢用性肌萎縮;骨骼也會隨著孩子的不良姿勢發生變形,如弓型足。通過各種治療,當孩子受損的腦細胞在外界的不斷刺激下有所恢復時或正常的腦細胞替代了嚴重受損的腦細胞時,孩子腦性癱瘓的癥狀就會慢慢有所緩解,而這時萎縮的肌肉和變形骨骼就會成為限制孩子病情進一步好轉的新的因素。 腦癱患兒的親屬必須清楚認識這一點,并給予足夠的重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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